塔吊司機是建筑施工一種必不可少的設備運行人員,也是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需持有效的上崗證。塔吊司機證考試流程如下:體檢—材料準備—申請—報名培訓—培訓、考試—領證。
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管理規定
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每3年復審一次,滿6年需要重新考核換證。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業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偽造、涂改、轉借、轉讓、冒用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塔吊司機操作注意事項
1、塔式起重機司機必須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2、開機前應認真檢查鋼絲繩、吊鉤、吊具有無嚴重磨損、裂紋和損壞現象,傳動連接部位螺栓是否松動,設備各電器元件是否良好,線路連接是否安全可靠,傳動部分潤滑部位是否正常,并進行空運轉,待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行走式塔式起重機作業前,檢查軌道應平直、無沉陷,軌道螺栓無松動,排除軌道上的障礙物。
3、工作時應服從指揮,堅持崗位,集中精力,精心操作,嚴禁吊鉤有重物時離開駕駛室,操作中做到二慢一快,即:起吊、下落慢,中間快。
4、下降吊鉤或起吊物件時,如遇信號不明,發現下面有人或吊鉤前面有障礙物時應立即發出信號,服從指揮人員信號指揮。
5、吊運重物應高于前進方向所有障礙物2m。
6、塔機操作應遵守下列規定:
(1)吊運物件時,平衡重必須移動至規定位置;
(2)在頂升中,必須有專人指揮。看管電源、操縱液壓系統和緊固螺栓。頂升時必須放松電纜,放松長度應略大于總的頂升高度,并固定好電纜卷筒;
(3)頂升時,應把載重小車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將旋轉部分剎住,嚴禁塔機旋轉。
7、操作時發現塔機工作不正常、安全裝置失靈應立即停止操作,切斷電源,匯報主管部門組織檢修,待正常后方可使用。在高處修理必須掛好安全帶。
8、下班前將吊鉤提升到離臂桿頂端2-3m處,松開回旋機構制動裝置,使其順風源自由轉動。
9、下班前各操作控制應扳回零位,切斷電源,離開駕駛室并鎖好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