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焊工操作證是焊工操作證中的一個子類。
到當地的建設廳辦理,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
為規范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管理工作,根據《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建質[2008]75號),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考核目的
為提高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素質,防止和減少建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通過安全技術理論知識和安全操作技能考核,確保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人員具備獨立從事相應特種作業工作能力。
二、考核機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考核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工作。
三、考核對象
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下簡稱“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從事建筑電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號司索工、建筑起重機械司機、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工以及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特種作業的人員。
四、考核條件
參加考核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年滿18周歲且符合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年齡要求;
(二)近三個月內經二級乙等以上醫院體檢合格且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學歷;
(四)符合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考核內容
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內容應當包括安全技術理論和安全操作技能。《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大綱》。
考核內容分掌握、熟悉、了解三類。其中掌握即要求能運用相關特種作業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熟悉即要求能較深理解相關特種作業安全技術知識,了解即要求具有相關特種作業的基本知識。
六、考核辦法
(一)安全技術理論考核,采用閉卷筆試方式。考核時間為2小時,實行百分制,60分為合格。其中,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占25%、專業基礎知識占25%、專業技術理論占50%。
(二)安全操作技能考核,采用實際操作(或模擬操作)、口試等方式。考核實行百分制,70分為合格。《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能考核標準》。
(三)安全技術理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安全操作技能考核。安全技術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均合格的,為考核合格。